★重点高中录取办法
1.重点高中统招
根据各重点高中学校统招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录取,至招生学校统招计划完成为止。
如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外三科分高者优先,如语数外三科同分,则物理和化学两科分高者优先,如还同分,则全部录取。
2.重点高中特长生
重点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市教育局印发的《201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七所普通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实施方案》执行。特长生录取资格由市教育局审核,文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划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重点高中第一均衡
根据各招生学校分配到生源学校的均衡生计划,在该校有均衡生录取资格且填报了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同分者全部录取)。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均衡招生计划,原则上在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120分作为均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未完成的均衡生计划,将在所有填报了重点高中第一均衡志愿、符合均衡生录取资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调剂录取。
4.重点高中调剂录取
重点高中统招和均衡录取后,如某校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所有填报了该校调剂志愿(即重点高中第四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据悉,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7月中旬开始,录取批次顺序为:
提前批:市直中学面向全市招生;
第一批:重点高中统招、重点高中特长生;
第二批:重点高中第一均衡、重点高中第二均衡;
第三批:重点高中调剂;
第四批:一般高中统招;
第五批:一般高中特长生。
按录取批次顺序和考生志愿录取后的考生不能参加下批次的划线录取。